昨天法庭表示,3家网站发布战一的肖像,并在诋毁其为“陪侍小姐”,侮辱、贬损了其名誉及人格尊严,也构成了侵权。3家网站未经战一同意,复制展示战一的个人照片,并指称为“陪侍小姐”,属于对战一肖像的侮辱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由于搜狐社区上的照片是网友上传,因此搜狐公司不是直接侵权人,法院判决搜狐公司无需公开道歉,但须向战一赔偿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证费1.1万余元;而猫扑网和酷我网中的涉案图片及信息分别出现在“新闻频道”栏目和娱乐板块“图片新闻”栏目,该栏目内容在一般人看来应属于新闻报道,而且涉案图片和信息来源都标注并非网友,因此应是两网站的经营者直接提供的,为此法庭判决猫扑和酷我分别在网站首页上持续登载致歉声明30天,向战一赔礼道歉,分别向战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和1万元,并向战一分别支付公证费用1600余元。
去年5月16日,搜狐、猫扑和酷我分别在网上刊登题为《解密北京天上人间真正“陪侍小姐”照片》的文章,配战一照片的文字称,“瑶瑶、年龄为19岁、身高为173cm、籍贯为湖北恩施”。战一认为3网站严重侵权,起诉要求3网站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分别支付侵害名誉权、肖像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共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