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张林)“我要创业,我想成功”、“我的青春谁买单”……昨日上午,在咸阳统一广场,18岁的高三学生朱丰博举着广告牌宣传自己创办的网站,而他希望能通过出售网站广告位,为因贫无法上大学的学生筹集资金。
一周时间编写了网站程序
“前段时间,看到新闻里说一些贫困山区的学生因为没钱考上了大学却不能上,就想自己能够做点什么帮帮他们。”昨日中午,在现场发宣传材料的朱丰博腼腆地讲,网站广告位卖的钱帮助别人,这做法国外有先例。
朱丰博告诉记者,11月初开始有这个想法,之后不到一周时间就编写了网站程序和页面,“网站主要发布鼓励青年创业和励志的内容,计划每个广告位卖100元钱,钱将交给一个专门的人或机构进行全过程透明化管理,在明年高考结束后捐赠给贫困学生。”朱丰博讲,如果能够得到更多企业的支持,网站下一步将考虑给90后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为理想而实践失败也不后悔
“我本身就是90后,我们应该互相帮助。”谈起对网站的规划,朱丰博表示目前只是将想法付诸于实践,如果网站按预想的发展起来,将会交给一个专门机构或委托他人进行专业管理。“可能我的想法比较简单,我觉得我是为自己的理想在实践,即便是失败了,我也不后悔!”“刚开始怕他耽误学业,毕竟才上高三学习非常紧张,虽然是做好事,但我们希望他能在上大学后有时间有精力再去做,但跟孩子沟通后,我们最终还是选择支持他。”朱丰博的母亲刘女士说,孩子有这个想法,有这份爱心,如果做成功了对社会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失败了也算是了却他一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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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募捐需以合法合规为前提
“如果小朱的网站符合工商、公安登记手续,所刊登的广告也通过了相关审核,那么完全可视为双方商业行为,最终收益便是小朱的个人财产,便是个人爱心捐赠行为,完全合法。”咸阳市民政局一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但如果小朱的网站没有工商营业执照,还在网站宣传上直接冠以“公益募捐”的口号,向社会募捐,则是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杨姓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我国按规定,只有经民政部门注册批准的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公益性团体能够独立以公益为名进行募捐,任何个人和企业以公益为口号,向社会进行公益性募捐都是违规的,“因为这牵扯到募捐资金的管理和后期分配。”
对此,朱丰博表示,网站目前主要通过卖广告位收益,并不直接接受现金捐赠,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网站今后在宣传上将尽量避免用“公益”口号以免引起误会,而对于网站合法手续问题,朱丰博表示将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