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杨美满)为牟取私利,某通讯运营商VIP客户服务业务的外包商员工以3至5毛钱随意出卖客户个人信息。近日,海珠区法院对李某等3人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到8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李某、关某、陶某原系广州市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是某通讯运营商VIP客户服务业务的外包商,李某原任该公司的班长,关某、陶某原任该公司的客户经理。2011年11月开始,关某通过李某下载由某通讯运营商提供给该公司的电信宽带客户信息,并以每条信息0.3元或0.5元的价格向同案人蔡某(另案起诉)出售上述客户信息1万条。同年12月开始,李某、陶某以同样的方式,以每条信息0.5元的价格向同案人冼某(另案起诉)出售上述客户信息12630条。
今年3月19日,李某、关某、陶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判决,3人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李某获刑8个月,关某和陶某个获刑7个月。此外,3人各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