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作者许可,将其作品稍微删改一下后就作为自己的作品发布到文学网站上。昨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08年度东莞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涵盖了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商标等多个方面,具有公共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案情较复杂等特点。和往年案例不同的是,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例中,有5件案例的被告是东莞的公司。专家指出,东莞企业要用专利保护自己,更要学会用专利参与市场竞争。
近两年,市知识产权局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受理42宗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4宗假冒和冒充专利案;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723宗。
在司法保护方面,2007—2008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31宗和522宗,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55.57%。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着作权140宗;占19%,商标355宗,占50%;专利165宗,占23%;商业秘密侵权等其他类型案件58宗,占8%。
2008年度东莞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1.虚假宣传,假冒他人专利终受处罚案
2.“扩大范围”的专利权不受保护案
3.抄袭服装品牌设计,“搭便车”行为终受惩处案
4.网络抄袭,移花接木,侵犯他人着作权案
5.“8·19”麻涌非法音像制品包装窝点查处案
6.东莞某公司合理使用商号,法院判决不构成侵权案
7.擅自加工假冒注册商标,终受处罚案
8.缺乏对雇工经济补偿条款,竞业禁止合同被判无效案
9.东莞首宗建筑工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0.刘某生产假冒饮水瓶案